宁夏监管局:加强内控建设 为深化职能转变提供有力保障
近年来,宁夏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要求,深刻认识机构职能调整后加强监管局内控工作的重要意义,着力改进和加强全局内控工作,切实落实内控主体责任,准确领会新时代财政内控工作的新目标、新要求,全面树立“抓好内控是基础、不抓内控是失职”的工作理念。
一、坚持把强化内部控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。将内控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、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日程,与党风廉政建设、业务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,深入研究谋划内控工作,研究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的实施办法》,从7大方面20个具体工作事项加强和改进内控工作。
二、聚焦巡视整改和“以案促改”工作要求。结合部年度计划和监管局新的职责要求,研究制定年度内控计划,进一步梳理政策制度、工作机制、责任落实、系统推进等方面的内控任务,明确目标方向、职责任务、责任分工。
三、着力织密扎紧制度笼子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财税改革大局,在地方财政运行监控、部门预算管理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、会计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,研究完善了《地方财政运行监控调研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部门预算监管指导意见》《金融监管指导意见》《会计监督指导意见》《中央转移支付监管指导意见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对重要流程和控制节点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,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。
四、大力开展内控培训。以财政部下发的专项内控办法、监管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为指导,针对区域财政工作特点以及本局内部管理工作特点,采取专题培训、集中授课、处室学习、财政监管大讲堂、网上课堂等方式,讲政策、讲程序、讲案例,促使各岗位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内控意识、熟悉吃透业务政策、理解掌握内控要点,防范风险漏洞。
五、积极开展规范化机制化建设工作。结合部内控办对相关内部控制办法的修订工作,全面清理规范现行制度办法,废止与新职能不相符的规章制度,补充完善新职能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制度办法,修改完善内控操作规程。建立健全岗责体系、内部复核运行机制、内控与纪检联动机制、工作提醒督办机制,加强内控执行情况监督。